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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争议
基本情况
陈辉于2024年3月入职一家小型贸易公司,入职时公司承诺会尽快签订劳动合同,但一直拖延。陈辉在公司工作至2024年12月,期间多次询问劳动合同签订事宜,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脱。2025年1月,陈辉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公司认为双方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陈辉的工作也未受影响,拒绝支付双倍工资。
争议焦点
1. 公司未与陈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
2. 若应支付双倍工资,计算的时间范围和金额标准如何确定。
解决思路
1. 明确劳动合同签订法律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收集劳动关系证据:收集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证明陈辉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入职时间。
3. 协商与法律途径:先与公司协商支付双倍工资事宜,若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款项。
律师办案经历
接受陈辉委托后,我们指导他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各类证据。陈辉提供了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证以及工作邮件等。经梳理,这些证据足以证明他与公司自2024年3月起建立劳动关系且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与公司协商时,我们向公司说明法律规定,指出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性以及应承担的支付双倍工资责任。公司却认为陈辉未提醒公司签订合同,存在一定过错,不应支付双倍工资。协商无果后,我们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庭上,通过展示证据,仲裁机构认定公司自2024年4月起至2024年12月应向陈辉支付双倍工资,裁决公司按照规定支付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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